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一、依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度重要工作計畫(臺北市110學年度各級學校畢業生市長 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)
二、主旨:鼓勵學生刻苦上進,積極向上,勤奮好學。
三、對象:應屆畢業生。
四、名額:
(一)教育局核定名額2人,包含特殊才藝及其他傑出事項。
(二)其他傑出事項須提出具體事蹟經本校審核委員審核通過,其名額至多以1名為限。
詳細辦法及甄選標準請詳閱附件112.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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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1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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