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設備組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3年9
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157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符應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第43條第1款(略以)「各級教
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,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
住民族,並得鼓勵、補助非營利之機構、法人或團體,對
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」之規定;因應教
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,培養現職教師與師
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,國教署委請國立
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。
三、參加對象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、代理教師與實習
教師、各大學在學師資生、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、族語
教師、各區原住民族課程協作中心專職人員。
四、活動時間、地點、報名網址、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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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1727-10-24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0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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