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傑出市長獎甄選辦法(114.1.15修訂,114.4.25下午4點截止收件)
一、審查方式及時間:
(一)第一階段推薦:
1.畢業生自行填寫申請表(請家長協助檢核):
畢業生應填寫一至六年級在學期間有(表一)優良事項中,所列特殊才藝,請逐一填寫各項榮譽記載,並準備好相關之獎狀、獎盃、獎牌或證件(請依推薦表上所列事項依序排列)。
2.班級導師審查相關證件後,各班可提報2名候選人(含其他傑出事項申請名額),於4月25日(五)下午四點前,送交教學組彙整。當日送件後,候選人不得再提出其他獎狀或證明更改積分。
(二)第二階段複審:
1.5月21日(三)下午一時三十分,由畢業生市長獎審查委員會共同審核之。
2.審核順序為:「其他傑出事項」先行審核、「特殊才藝」次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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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23|
{{ $t('FEZ005') }} 27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