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輔導組|
主旨: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 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114年6月17日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A號令訂定發布,公告法規命令條文1份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6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D號函辦 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柯視察,電話:(04)370613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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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0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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