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114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
實施計畫
美術創作展自即日起開始收件(每生交三件),全校小朋友都可參加。
初審(交給美勞老師),美勞老師再從初審中每班選出1-10位小朋友參加複審(交到教學組)。
詳細相關辦法請參考附件。
低年級作品:請交給導師老師(美勞課為導師授課)。
中高年級作品:請交給美勞科任老師。
由各班美勞老師在班上評審(每位學生挑選自己創作的三件作品,填妥報名表(附件1)、作品標籤(附件2),參加初審),無名額限制,請盡量鼓勵所有學生參加。(每生最多可送6件作品,填2份報名表,蓋2個章)
初審截止日期為10/31(五),在截止日之前,請美勞老師將班級作品整批交至教學組參加複審。學生不要自己繳交作品到教務處。
複審期間:11/3(一)~11/14(五),將聘請本校三位美勞老師進行專業評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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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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